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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1 / 2)

一个儿子

在佛罗里达,虽然我们被迫去监狱城堡的教堂做礼拜,放弃我们的毯子生活方式,但我并不在乎他们拿走的毯子,或者他们认为我之前崇拜的任何东西,这是非常错误的。

我从来不会称自己为基督徒,但《神书》,甚至是阅读本身,改变了我的某些东西,让我相信,我要么出生在一个安静的生活中,要么从大屠杀的那个早晨被带出来。我开始喜欢上了《圣经》,只是私下里对《圣经》中没有提到《圣经》这一事实心存怀疑。这本书和阅读这本书的行为似乎是他们生活方式中如此重要的一部分,但它并不存在。在第一本书中确实谈到了话语在创造之初就存在,话语与上帝同在,话语就是上帝。我觉得我可以用一生的时间去阅读,从文字、从书本中获得越来越多的理解。

除了《圣经》,还有更多的书、更多种类的书和更多的作家。幸运的是,普拉特的妻子安娜·劳拉鼓励我们读其他的书来扩大我们对英语的理解。她给了我们《白鲸记》和《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这样的书,再加上熊盾喜欢的怪兽书,还有一个叫沃尔特·惠特曼的人写的诗,他相信自己写了一种叫做《草叶集》的圣经,我不是特别喜欢,但我一直记得这句话:“这不是书,谁碰了它,谁就碰了一个人!”,因为我已经开始把书当成生命。不管它们是无数人在无数年前写的,还是最近才由奇怪的老白人写的,对我来说,书本身就像是它们自己的生命,与创造它们的身体和思想分离开来。我想自己也写一本。我开始用我一直在画的分类纸,把那些看起来有一天可能会被写进书里的东西写下来。

在俄克拉何马州,耶稣在梦中来到我身边,总是一身白衣,有一次他是一名火车售票员,留着长长的荆棘胡须,头顶上戴着一顶玫瑰花冠。梦里所有的东西都很难闻,尤其是耶稣,或者所有的臭味都来自耶稣。还有一次,耶稣把我带到狮子洞里,洞里住着一些疯疯癫癫的狗,它们以为自己是狮子,耶稣把我和狗留在一起,在洞口前滚着一块大石头。在某个时刻,我变成了一只相信自己是狮子的狗。

我看到其他印度人正在成为基督徒,在谈话中谈论耶稣,并在星期日去教堂。起初,我只是偶尔去做礼拜,因为我认识的其他印度人也去做礼拜。只是想看看自己会有什么感觉。但当我成为一个酒鬼的时候,星期日去教堂就变得必不可少了。

我成为一个酗酒者完全是偶然的,或者如果你像我一样相信这类事情,那就是命运。我骑着马出去,脑子里没有任何目标,只是想感受一下胸口的蹄声,如果起风了,或者风加快了脚步,就感受一下迎面吹过的空气。这时,我看到了一堆人和马车,几匹死马,还有一些从木桶上掉下来的木桶

马车。似乎是抢劫出了差错,或者是其他类似的事故。有一匹马还活着,马车的状况也很好,我可以把它带回家,所以我就带了回去,那时我还不知道桶里装的是什么。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木桶一直留在我第一次卸下它们的地下室里。如果附近有龙卷风,你就会去那里。我整天继续在土地和动物上劳作,从早到晚。就像他们说的,为了谋生。自从离开监狱城堡来到俄克拉何马州后,我的目标就是像普拉特希望的那样活得像个白人。虽然我想去汉普顿试试,或者去任何一所愿意录取我的大学生活,因为我不会说话,尽管我的读写能力可能比其他囚犯都要好,但我甚至被认为是一个值得同情的人,因为我被沉默所折磨,被我的沉默所诅咒。

在1887年我得到分配给我的土地之前,我竭尽全力地和任何人一起工作,试图在我们的印第安领土俄克拉何马上有所作为,这是一个印第安人的国家,为了结束那个更大的印第安人的国家,那个国家在那时被掠夺和接管,以至于再也无法回到它曾经的样子。多年来,只要有人愿意收留我,只要他们给我食物或钱,甚至不给我任何报酬,我就当一个安静的农工,只是为了和其他夏安族人呆在一起;有时候还好,甚至是好事,在一起奋斗并不像我一个人那么糟糕。

后来,我得到了分配的土地。160英亩是很大的一块地,如果你是一个人,那就意味着很多。从那时起,我就得努力种植和维持庄稼,我可以吃,可以交易,也可以卖。后来我找到了那些木桶。

一天晚上,我好像听到地下室有什么声音。那时我在地下室里储存了一些谷物,我担心有动物进来了,所以我提着灯笼下去吓走了那东西。但是那里没有动物。我觉得桶的声音很大。蓝色的月光透过防风门照了进来,我的背后有些风。我试着打开其中一个桶,但打不开。然后用铲子把它撬开。打开的时候,那股扑鼻而来的味道,感觉像是在鼻孔里面烧了。我知道那是什么味道。也许我一直都知道。既然我总能听到里面液体晃动的声音,还有什么别的液体会让男人们去偷呢?角落里有个桶,桶里有个杯子,是我用来从井里取水的。我把杯子蘸了一下,喝了一口,马上就吐了出来。但后来我又试了一次,逼着自己咽了下去。然后我又吃了一些。之后又吃了一些。一次吃很多。我想看看它对我有什么影响。我听说过醉酒,当然也见过醉酒的人,白人和印第安人都有。我想看看那会对我有什么影响,那会是什么感觉。结果并不是我想的那样。一点也不。我咳嗽、呕吐,当我想要吐的时候,听到我的声音。一开始是咳嗽和呕吐,但当我听到我的声音来时,我努力让它继续来。我觉得脑袋里很轻,就像有别的重量从我身体的某个地方被举起来了,某个隐藏的地方,我不知道怎么把它举起来,因为我不知道我把重量藏在哪里了。我找不到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因为我不知道该往哪里看。然后我说了这些话:它在任何地图上都找不到。真正的地方从来都不存在。出自《白鲸》。这是我第一次说英语。那时候我怎么能发出这样的声音呢?当我只在脑子里读这些语言的时候?当我长时间没有声音的时候?我不得不怀疑自己到底有没有说过话。但到了早晨,当我醒来听到鸟鸣时,我发现我能说话了。我先咳嗽了一下,喝多了觉得恶心,但我说话了,说出了我自己的名字。我觉得我的声音很累,好像我整夜都在和那些木桶一起在避风处自言自语。但当我第一次有机会和熊盾说话,那天晚些时候去拜访他时,我发现我说不出话来,又回到了什么。

我一直都是这样做的,那就是保持安静,或者在需要的时候,把我的问题或答案写在笔记本上,这些问题或答案需要的不仅仅是手势或是或否的点头。

那天晚上,我又回到了酒吧,试图重现当时发生的事情。但没有成功。喝酒成了每晚的习惯。然后,我很快就把每天和每晚的习惯当成了一个问题。然后是一个我知道我无法解决也不想解决的问题。

我发现,在我喝了比平时更多的酒之后的几天里,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在周六晚上,我感觉更加强烈,并且感到被人们谈论上帝所吸引。那种醉意绵绵的感觉,让一切都觉得飘忽,飘忽,没有重量,就像一片没有雨的云被风吹动。我听任布道,听任礼拜上说的那些话,听任它意味着我的思想和内心对它的理解,听任它存在于事物之间,肯定还是醉了,但不止醉了。

离我分配的那块地最近的教堂是门诺派教堂。一个星期天,我早早地离开了教堂,看到一匹马拴在离其他人的马拴着的地方很远的地方。这匹马让我想起了以前的那匹马,大屠杀后我把它当成了我的风。我换掉了我的马鞍,带走了那匹马,把我的马留在原处,然后远离门诺派教徒,因为我打算留着这匹马,我觉得我可以通过照顾这匹马来补偿我对另一匹马所做的一切。

我给我的马取名为“教堂”,把她当成我的第二春。我从普拉特那里得到了这个想法,他说我们在监狱城堡的时光是我们的第二次机会,一旦我们度过了最艰难的部分,纪律,第一次学会用英语走路,牵着上帝的手,学会以一种充满活力的基督教精神生活,有团队和纪律,如果我们能坚持下去,我们就会获得重生,我们会发现我们的生活可以走得比我们想象的更远。我不在乎普拉特对我们的能力有什么看法就像我自己有了第二次机会一样。如果你能挺过看似最艰难的时刻,你就会得到更多,你身体里的某个地方有一种能力,即使你觉得自己再也撑不下去了,也能继续走下去,有一种力量和力量的储备,可以忍受,这是它的一部分,但不是所有人;你可以保存自己的一部分,隐藏在一个真实的地方,甚至不让自己知道,在你最需要它的时候——相信它会让你感到足够强大,让它成为现实。

每次我有机会说话,想看看我是否真的找回了自己的声音,而不是在醉醺醺的状态下凭空想象出来的,我都无法使用它,无法召唤它来说话。这就是我的情况,直到一个星期天的早晨,情况发生了变化。我听说有一个新教会,他们叫它“新教会”。我听说印第安人和白人在那里一起做礼拜。

从拥挤的教堂后面,我看到一个女人站在前面,我不知道为什么她对我如此突出,但感觉好像我必须见到她。我以前从来没有对一个女人有过这种感觉。她的双臂高举在空中,说着某种连她自己似乎都不懂的语言。她的手臂越举越高,牧师不停地喊着赞美主,赞美主,声音越来越大。

那里还有其他的印第安人,我一个也不认识,但他们精神饱满,双手低垂,眼睛紧闭,手掌张开,好像在说:我在这里,任你带走。

做完礼拜后,我听一位年长的印度人说,他们在教堂前面表演了奇迹。人们被治愈了各种各样的疾病,他们会说方言,而且又与主相交。我决定下次来的时候,我要走在前面。当那个星期天到来的时候,那个女人又出现了,她和我隔着几户人家,果然,她们在为那些人祈祷,比我见过的任何人祈祷都要卖力,她们抚摸着那些人的额头,用某种我能从脊椎骨里感觉到的方式喊着耶稣的名字。当牧师来找我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我该请求什么,我该祈祷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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