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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陈二狗214(1 / 2)

  姜福儿脚趾头天生有六个。

  可能被家人认为是不祥之兆,所以从小就被父母遗弃。

  他是在孤独园长大的。

  彼时那园长贪得不少银子,所以,生活在孤独园的孩子吃不饱也穿不暖。

  像这种厚重的被褥,姜福儿从来没有盖过。

  七岁时,朝廷拨不出款项发俸禄,孤独园就停办了。

  他便开始流浪。

  再后来,他在亳县讨饭时遇到宋清琅,是宋大哥在大街上将他捡回来的。

  可能是雏鸟情结,所以他和宋清琅关系最好。

  不过,此刻因为按照年龄排序,他没有和宋清琅睡在一起。

  听到姜福儿哭,其他孩子也想起各自的悲惨身世,偷偷哭起来。

  他们已经很久没有住过有门有窗的房屋,也没有使用过“汤婆子”这么好的取暖器具。

  师父她真的很好!

  “琅哥,那个小姑娘,啊呸不对,是师父,他们家里的人看起来好严肃,我有点害怕。”穆小七朝宋清琅靠了靠,轻声说。

  穆小七是十八个乞丐胆子最小的。

  也是最后加入土地庙乞丐帮的。

  他的家人都死在这次雪灾,粮食也通通埋入地窖里,根本拿不出来。

  出事时,如果不是他娘亲以命相护,屋顶坠落时,肯定也被大梁砸死。

  宋清琅在被窝里捏了下他的手,“别怕,习惯就好了。”

  宋家家境中落前,也曾聘请过游侠儿做护卫。

  那些游侠儿,他们很多人都曾经杀过人,自带一股煞气。

  穆小七说的严肃,其实就是煞气。

  宋清琅之前打探消息的时候,怕惊动院中人,只敢躲在墙根听声音,从声音分辨出里面有多少人。

  如果与师父打一个照面,宋清琅肯定会放弃抢粮的计划。

  不过,也幸亏他阴差阳错误会了,才有了这等可遇不可求的际遇。

  顾凌云翻过身,看着乌黑的房梁,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他也不曾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拜一个自己年纪还小的女孩为师。

  更不曾想会在亳县遇见他大姐。

  嗯,以前的大姐。

  实际上,顾凌云与木三娘也不太熟悉。

  因为他出生时,木三娘已经出嫁。

  顾凌云只见过她三次。

  一次是他以前的爹五十大寿。

  一次是他木府大娘子去世。

  最后一次,就是他被赶出府。

  当时木三娘站在一旁,虽然有怜悯之意,却也没有开口帮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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