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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2 / 2)

  他有车,牛车。

  说起他家的牛,这也是个劳动模范,不但会耕地和拉车,还能自己去山间吃草,吃完还总能刨点儿野笋之类的东西回来,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都惊呆了。

  神牛啊!

  楼起笙是有些子养殖天赋在身上的。

  真的,主角也好,反派Boss也罢,别当了,开养殖场赚小钱钱不比拯救世界毁灭世界都强?!

  第4章

  我楼哥是个讲究人,做饭还特意换套衣服。

  他说刚去林子里捕猎,衣裳弄了些脏污。

  我殷勤地跟他比划说我来帮他洗洗。

  他说不用。

  虽说如今已经把楼哥攻略到了,但友情需要不断维护,我不能一直坐在过去的高度上停止前进的步伐。

  我瞅着他的衣服,让我瞅见了一个破处,大概是在林间被什么东西刮破的。

  我便改而建议帮他补补衣服。

  他这回同意了,脸上的表情还怪高兴的。

  于是,我搬个小板凳坐在他灶台不远处,给他补着衣裳,他则在那里忙活炒菜,小半勺猪油下去,呲的一声,香味儿顿时就四散开来。

  我说什么来着,跟着我楼哥,不愁吃!

  这年头,村长家过年都不敢这么放猪油啊,也就楼哥阔绰!我来吃饭他都这么放!

  先前楼哥一口气敲了六个鸭蛋,我要不呜呜呜地叫住他,他得继续敲下去。

  这会儿他用筷子搅匀蛋液,慢慢沿着油光噌亮的锅壁倒进去,蛋液咕噜咕噜地冒着小孔,味道更香了。

  差不多了,他用勺子把木桶里的白米剩饭搅开,倒入炒蛋里,再依次倒入酱油盐等调料,翻炒一阵,热气腾腾的蛋炒饭就出炉了。

  我爱吃。

  楼起笙把蛋炒饭分装到两个大海碗里,轻轻松松地单手提起至少十斤重的大铁锅去一旁用井水冲了下,放回灶台上。

  待水珠烧干,又放了点猪油,然后放入食材和水,很快就做出了一碗同样让人食指大动的三鲜汤来。

  他把饭菜端去屋里的饭桌。我衣服补完了,起身跟着他进去。

  他向我解释:“不早了,一会儿还要去山前村找人,先吃着这个,晚上再多做几个菜。”

  我把他衣服放到墙边的脏衣竹篓里,朝他摆摆手,说:没事没事,我就好这口。

  他接话道:“嗯,知道你喜欢吃。”

  我楼哥,细心,厨艺还好,女主有福了。

  我适时地拍马屁给他竖个大拇指。

  他笑了笑,握住我的大拇指给我往下押了下:“快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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