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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恩怨分明104(2 / 2)

“哼,没有什么事情,逃得过我福尔摩思的鼻子!”

白思思自信的说道。

很快。

车子就停在了榕城大酒店门口。

“先带你吃点东西,吃饱了再说。”苏毅说道。

“好好好,我今天没吃饱,饿得很。”白思思摸了摸自己平坦的小腹,嘻嘻笑道。

“为什么不吃饱?”苏毅随口问道。

“因为我宿舍里有个女孩子,她家里很穷,吃饭都只吃大白饭,从来不要菜,我实在看不下去了,就都给她冲卡里了。”白思思说道。

“你倒是会做老好人。”苏毅笑道。

“这不是看她可怜嘛,谁让她摊上了一个既酗酒,又爱赌的老爸呢,还别说,上次我看到她老爸,差点都被吓死,他的左眼是假的,里面竟然塞着一只蜈蚣哎,脖子啊,胳膊什么的,都纹了蜈蚣,太可怕了。”白思思想起上次送那名女同学回家,看到她父亲的那个场景,直到现在,依然毛骨悚然。

“你说什么?”

苏毅脸色微变,再次确认性的问道:“他眼睛里的那只蜈蚣,是不是金黄色的?”

“哎,表姐夫,你怎么知道的啊?”

白思思一脸诧异的看着苏毅。

明明他都没有去过自己那位女同学的家中,是如何得知的?

“是他,没错了。”

苏毅呢喃自语道。

通过白思思所说的特征,结合起来后,他愈发肯定,思思口中那位女同学的父亲,就是当年的从万刑狱中,逃出去的九十二号恶魔,名为血手蜈蚣。

他养了一只宠物,就是黄金蜈,此物攻击凌厉,且毒性极强,再加上,对方长年累月的将蜈蚣养在自己瞎了的左眼眶内,以至于很多高手,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被暗算得逞,中毒身亡。

“你那个同学的家住在哪里?”苏毅迫切问道。

他只有一年半的时间可活,必须在这一年半里,将当年逃出万刑狱的一百只恶魔,全部捉拿归案。

“她家住在城东五里外的小镇上,她爸是当地有名的屠夫,叫孙一刀。”白思思说道。

是了。

要想养好黄金蜈,光靠自身的气血供养,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必然就需要大量的血气,而当屠夫是个很好的选择。

陪着白思思吃完晚饭。

他就让白思思给自己带路,径直开车赶往五里外的涂山镇。

镇子上,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由于街道狭窄,且人数众多,因此小轿车,摩托车这些东西都是没有办法开进去的。

所以这里也被当地人称之为步行街。

“诺,孙屠夫的摊位就在前面。”

白思思指着岔路口,一个正在切猪肉馅的壮汉,说道。

那汉子身高一米八五,浑身是肉,随着每一次的手起刀落,身上的肉也就跟着抖上几抖。

“我过去看看,你在这里等我。”苏毅将白思思带到一处茶楼,自己则来到孙一刀的摊位前。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孙氏黑猪肉,肥而不腻,好吃的很。”孙一刀吆喝道。

“老板,我要一斤肥肉,切成臊子,不要半点瘦肉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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