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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001.赴约(已修)1(1 / 2)

《谈恋爱不如学英语》

晋江文学城独家

文/打结/2023.01

001

Facebook上,有个陌生老白男私信我,说要当我的糖爹。

对方开价每月2000美元,换取当月4-5次的陪伴,回报仅比美国平均月薪低了三分之一,听上去似乎并不算少。

我当机立断拉黑了他,但家中欠债百万的我出于好奇心,还是偷偷上了某个臭名昭著的网站上瞧了瞧。

不过我还没来得及多看几眼,上面的那些“高质量”油腻老白男便深深地伤害了我这个颜控的双眼。

我暗暗在心中向佛祖发誓,绝对不会因为这点钱而动摇。

——高富帅除外。

合上电脑,我推开房间里唯一的窗户,波士顿的夏天相比上海而言凉爽得有些过分,天空阴云密布,但我的伞坏了。

出门约会怎么能带一把破伞?

美帝国连一把伞都贵的令人咋舌,因而我赌今天不会下雨。

是的,最近我在找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一位就读于哈佛的老乡,异国他乡能见到和我一样的上海小姑娘,我虽然不至于两眼泪汪汪,但是也是非常感动了。

因而就算最近我的经济状况窘迫至极,却还是选择出门赴约。

小姑娘叫陆黎,虽然即将大二,但成绩远比我这个学渣好得多,也不放过任何机会,第一个暑假就要去短期实习,想必未来找工作肯定要比我顺利。

经过了几栋具有独特风情的建筑,我远远地看到了马路对面的咖啡厅,出乎我意料的是,才过了两三年的时间,装潢竟然已经完全不一样,还改了名。

最近经济不好,估计上一家店主是破产了。

同为天涯破产人,我在心中默默地表达了对对方的同情。

坐在玻璃窗户边的陆黎恰好见到了我,活力四射地朝着我挥了挥手。

我不由得被这样的热情感染,也抬起捋着头发的手和她打招呼,快步走进了咖啡厅。

“叮铃——”

门上挂的铃铛倒是和记忆中的没有变,发出清脆的响声。

“容熠学姐,你快坐!这家店的咖啡很香,你一定要尝尝!”

我其实不怎么喝咖啡,最爱的还是小时候流行的那种三合一的速溶咖啡,又香又甜。

外婆有着所有上海老阿姨的共同特点,是个十足的弄潮儿,每天下午都要用那种精致的咖啡杯泡一杯“Coffee”。

我就会趁她晾凉的时候偷喝几口,虽然很好喝,但到了晚上我的心脏就咚咚咚狂跳,一点儿都睡不着,这对于我这个早睡早起的乖小囡来说无疑是个令人绝望的打击。

但既然是约会,我自然就不会这么扫兴,“好呀,你喝什么?我帮你一起点吧。”

……

“两杯拿铁,一杯正常,另一杯加奶不加糖,谢谢。”

喧闹嘈杂的咖啡厅里,点完单的我心里寻思着,等会儿趁大家不注意,多拿几包糖回去。

生活越苦,我就得多来点甜,其中,免费的最佳。

“容熠学姐,我之前就想说了,你的口语好地道,我刚来波士顿的时候一直被嘲笑发音不标准,你高中时的英语老师一定很厉害吧!”

好久没说中文,我有些口无遮拦,“没有啦,我当时的英语老师是本地人,我永远都忘不了我们学suppose这个词的时候,他说成撒泡丝①,每当说起这个词我就想上厕所,真的把我害惨了。”

说完我就后悔了,都怪老季,家里明明好几套房还要出来当英语老师祸害学生,害得我下意识就把屎尿屁挂嘴上,实在是太不文明。

但同为上海人,陆黎秒懂,“噗——”得一声捂着肚子哈哈大笑起来,并没有给我解释的机会。

咖啡端了上来,陆黎贴心地将那份有糖的咖啡推给我。

我尝了一口,咖啡还是不够甜,正准备将糖包撒进冒着热气的咖啡里,就听到陆黎的问题,“诶,那学姐你后来英语怎么变得这么好呀?”

手一抖,糖一不小心洒到了外面。

我若无其事地处理干净,睁着眼说瞎话,“哦,我来了之后认识了一些热心的当地朋友,和他们多说多练,口语水平自然就提高了。”

“这样啊……那看来我还是练得不够多。”

“你学习能力那么强,语言对你来说肯定不是问题。”

不知怎么地,我的眼前突然浮现起一张模糊的面孔,认真的碧绿眼眸映在脑海里挥之不去,红润的薄唇翕翕合合,到最后却总是殊途同归地轻咬起我的嘴唇,不容置疑地与我纠缠湿吻,直至濒临窒息——

……神经病!

我烦躁地甩了甩脑袋,又重新恢复了平静,和陆黎继续闲聊起来。

本想和陆黎多说说以前在上海的生活,过年的时候我已经落魄到没钱坐飞机回家了,此时迫切的需要家乡的点点滴滴灌溉。

却见陆黎突然拿出了崭新的手机朝我晃了晃,“对了,容熠学姐,你有NoFa账号吗?我们加一个好友吧?”

“NoFa账号……我听同学说过几次,但这具体是什么呀?”

我其实也觉得自己有些落伍,但谁叫我朋友不多呢?

结果得到了对方一个震惊的眼神,“什么?学姐,你竟然不知道NoFa?”

“啊,我真的不知道……”

陆黎不可思议地摇头,然后朝着我兴奋地叽叽喳喳起来,“这是我们学校计算机系的一位学长建立的社交与推荐网站,因为这个网站,他一夜之间成为福布斯榜上最年轻的亿万富翁!”

“我上个礼拜在校园里遇到他,还和他说上了话!我本以为学计算机的都是邋遢死宅,没想到他长得特别帅,声音也特别好听!他还邀请我这个假期去他们公司实习呢!”

我挑了挑眉,虽然我不认识那什么NoFa创始人,但很显然,陆黎喜欢他。

高富帅谁不喜欢呢?

计算机系……我记得他也是哈佛计算机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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