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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5章1110(1 / 2)

  时过境迁,想来还有点儿小小的怀念,让人不由一笑那种。

  霍庸无奈,面上却不太显得出来,看着那脖子微微伸长,似乎就等着挨自己一刀成全千古名声的史官,他不由苦笑:“朕还是想要当一个明君的。”

  姿势什么的,不要摆了,没那么夸张。

  不等史官尴尬回神,霍庸指尖点了点文字,“这里,把燕王评得过分平庸了,燕王有大智慧,并非孩童胡闹,如今想来,当知敬畏,所以,要改。”

  那样的大秘密,只有当了皇帝才能知道,燕王知道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呢?甘心当一个昏君,祸国殃民,最后被人民的怒火付之一炬?还是拼死反抗,看看是否能够人定胜天,以自己的寿命挑战天道的威严?

  燕王的确当了昏君,但是他这个昏君,说到底也没干什么坏事儿,赏出去的官职都是虚的,并没有分润多少国运,反而让皇权之威被小民挂念,未必能有多大好事,还充斥着荒唐的味道,可真正损害了什么吗?

  前不久,有一士子科举而上,成为状元,论及出身,就提到自己的父亲曾经获得燕王所封的虚职,并以此为荣,从此道德加身,若枷锁禁锢,处处都以高标准要求自家,虽也折腾出不少荒唐事,但在乡里间,的确声名大涨。

  让“公平”真真切切地能够落实到一些人的头上,也让他们多了些反抗不公的底气。

  那种自信,足够让一个农家子不逊色于世家子。

  这是特例,并非普遍,却也足够说明此事并非全然坏事。

  再说猫后之事,看似是孩子没长大的胡闹,何尝不是在反抗那些被包办的无良婚姻,连皇帝都能如此拒婚,下头的人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从来都是上有所好,下必甚焉,这一次,也不例外,有那等为了拒婚把媒人告上公堂的,虽然又是特例,却也说明了这种反抗包办婚姻的趋势。

  至于缉盗官的好处,惠而不费,只是一个名头,就能让很多游手好闲的混混重新找到了人生的意义,不就是喜欢走东窜西,不安分地总想要找点儿事情吗?

  好啊,这就是事情,去吧,有能耐就去缉盗,真的当了一回热心市民,为平稳的社会秩序出了一份力,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霍庸当了皇帝之后,并没有废掉缉盗官这样的职位,甚至使其常任,更加规范,使其成为官职之一,又给了下层人民一个新的晋升通道。

  明君之赞,竟是始于此,却是霍庸也没想到的。

  一样的制度,燕王是昏君乱政,他这里就是明君德政,这其中,固然因为他做了规范完善,但,难道不是燕王先起的头吗?仅仅这份用心,就是巧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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