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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梦想3(1 / 2)

第二天很早很早的时候林礁就感受到旁边的人在动,其实野执的声音很轻,他不会像以前住在林礁家旁边的那群人一样噼里啪啦地弄出好多巨响。但是林礁还是在半梦半醒里睁开了眼睛,他没有反应过来这是什么地方,转过身,却看见一个男人的肌肉线条。

野性,就和他的名字中的那个“野”字一样。林礁在后来回想起那一幕时他只能这么形容。昨晚朦朦胧胧在T恤下看到的线条此刻完全的展露在他的眼前,完美又漂亮。那点儿自惭形愧再次笼上了他的心头。林礁看着野执把昨晚睡的有些皱的衣服换下,又穿上了昨晚刚洗的那件白衬衫。这并不奇怪,夏日的晚风能够恰到好处地把衣服吹干,对于他们这些穷人来说,日复一日地穿着同样的衣服不过是对抗生活的一种方式。

林礁没再继续看,几天的行走让他累得不行,好不容易找到驻脚的地方不用再睡桥下,他只想再多睡一会儿,于是十分干脆地又闭上眼睛。只可惜野执的声音小也没有办法,他在闭上眼睛时听见外面走廊上各人打招呼的声音,还掺杂着谈笑中发出的笑声与洗漱中水流的声音。他们这些人明明活的那样糟糕,却仍旧用笑声面对每一天早晨的来临。

真奇怪。林礁想。

没过多久林礁就再次睡了过去,他在模糊的感知觉中听见野执进门的声音,他大约是在找什么东西,直至找到之后,他才重新推开门出去。然后世界完全归于寂静。

夏日的炎热与生俱来,日升中途时热意就轻抚着林礁的后背与周身,他烦躁地起身,长发此刻完全披在肩上,更让他忍受不了。林礁用手上戴了一晚上的皮筋随意把头发扎了个小辫子,衣服也不换便打算下床。谁知就这么一个动作,他看见了一碗已经冷却了的热豆腐。

其实林礁起床的时候人还是懵的,他压根就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处在这个地下室出租屋里,怎么就挤在一个这么小的床上睡觉,怎么就连个风扇都没有、让他热的心烦意乱。但是这碗热豆腐把他所有的记忆全部唤了起来。

他终于有真正地逃离那个小县城的实质的感觉,也意识到自己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追逐他那场虚无的音乐梦,出发前他告诉自己不管头破血流还是一败涂地自己都要去闯一闯,不撞南墙不回头是他这个年纪的人应该有的觉悟。所有人都觉得他的梦想是场不可能实现的南柯一梦,尽管很多个时刻他也这么认为。因为他没钱去系统地学习音乐,甚至连吉他的谱子都买不起,这把陈旧的吉他还是县城里一个富人的儿子送给他的。他那时与全班同学一起被他邀请参加他的生日晚会,走进他温馨又安逸的家里,所有人都在争抢着好吃的,只有他站在一个角落盯着那把旧吉他看了很久。他也永远记得那个人送他吉他时说过的话——

“你喜欢就拿走呗,都这么旧了我也不要了。到时候我可以再买一个。”

是了,苦日子他过的太久了。在很多个日夜里他住在县城的居民楼里,目之所及地都是与他们一样的人,他们有些人好吃懒做混吃等死,浑浑噩噩地过一天算一天,有些人挥洒着汗水,早出晚归只是为了养活自己家里那么几口人,赚到的钱却依旧捉襟见肘。他曾经固执地以为上天就是这样公平地折磨着每一个人,却忘记了有人的起点就与他们不一样,或许他们苦苦哀求或者不断努力才能得到的东西对于他们来说只是可以丢弃的一件旧物品。

有人飞黄腾达,有人烂如泥土。

都是命。

可偏偏林礁的那点儿音乐梦超越了那些所谓的命运裹挟,他觉得他有吉他就有了全世界。这点斗志让他有了掌握自己命运的感觉,他起身换了一身衣服,格子衬衫让他的气质显得更为出挑,他洗漱后将那碗冷掉的热豆腐喝完,接着背着吉他义无反顾地往出租屋外走。

那背影像个英雄。

南京其余地方的繁华没有迷住他的眼睛,他在毒辣的日头下寻找着自己的目标,终于在各式路牌的指示下找到了全城市最纸醉金迷的地方。这条路上什么都有,卡拉OK也好酒吧也好,还有各式各样的舞厅与歌厅,风流倜傥的人最喜欢来这里玩,有钱就更是大爷,几十家老板点头哈腰地围着你转,要什么有什么,淫/乱下流的东西也多得是。

现在还是下午,距离这条街道最热闹的时候还要等上好几个小时,林礁随手推开了一家酒吧的门。他看见服装统一的服务员正有条不紊地在各个地方做着自己的事情,前台的服务员擦着他手里的酒杯,那酒杯明明已经一尘不染,但他对待它的态度就像对待稀世珍宝,仿佛外界的事情压根不能干扰到他。

可惜林礁很抱歉地打断了他的工作,服务员只一瞥就知道他不是来喝酒的,往往来这的人不是穿着大金项链就是穿着暴露,像林礁这样穿得清爽又显露出一丝贫穷的味道的人来到这里就只有一种可能。

他睨着眼睛望他,手上擦玻璃杯的动作却没有停下。他说:“来找工作的?”

林礁原本就没有隐瞒自己意图的意思,他点了点头,又说:“能找你们老板谈吗?”

服务员却笑了,他放下手里的酒杯,刹那间酒杯与柜台之间发出清脆的碰撞声响。他望着林礁,一直看到林礁都有些不自然地抓了一把头发时他才开口,说:“我就是老板,找我有什么事,说吧。”

林礁心说自己真是撞对了人,他当下把吉他放了,又理了一把自己乱糟糟的头发,跟老板说:“我想在你们酒吧驻唱。”

林礁丝毫没有一点惊讶地看见对方露出迷惑又好笑的表情,这家酒吧在这条街道的最前面,生意好得不行,就是下午这个时候也会有人到这里喝几杯酒跳几支舞,通常来说来这种酒吧驻唱的人都有十足的经验和底气,或者说可以自带客户来这里为酒吧创造收益,而他不过是连乐理都分不清的野生歌手,身无分文一钱不值,只有一把破烂的旧吉他。

“你有什么理由。”老板眯着眼睛瞧他,瞧他的格子衬衫,瞧他因为弹吉他弹出来满是茧子的双手,又落到他的脸上,“让我留下你驻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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