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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首页 > 都市言情 > 重生从牵手青梅开始 >1、反方向的钟(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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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方向的钟(1 / 2)

“我还不到23岁,怎么就要在出租屋里腐烂了?”

林思弦躺在床上,透过落地窗看向外面灯火通明的世界。

时尚靓丽的都市丽人,橱窗里穿着华丽衣裳的模特,酒吧里摇晃的葡萄美酒夜光杯,停靠在路边的宝马香车。

一路灯红酒绿,乱花渐欲迷人眼。

魔都很好,但它的繁华与林思弦无关。

陆家嘴没有一盏灯为他而亮,黄浦江畔也没有载他的轮渡。

他有的只是这个城中村的老破小。

带厨房的单间独卫,十五平,月租1800。

“房租到期了,这个月开始涨两百。水电自己交,按季度交付,不接受就搬走。”

“公司压工资到15号才发,能不能暂缓一段时间?”

林思弦长舒了一口气,揉了揉眼眶。

毕业后没日没夜地在电脑前工作,眼睛看东西已经有些模糊了。

长时间久坐,腰和颈椎也开始泛疼。

伸手推开窗,老弄堂里吹来的风吹过脸庞。

他点了根烟,眯着眼,满足地吸了一口。

觉得白衬衣的领口有些紧,就干脆拽下领带,解开了一颗纽扣。

毕业后,除了这身正装,他就没买过一件新衣服。

风里来雨里去,不知道参加了多少次面试。

现在有些旧了,没那么笔挺。

穿上去拧巴得很,温莎结怎么系都不舒服。

可林思弦又不能将它脱下,还得往里搭一件白衬衣,系上领带,打扮得人模狗样再去上班。

他是新时代的孔乙己,这身西服就是他脱不下的长衫,撑着读书人可怜的体面。

每天除了枯燥又重复的工作,就是躺在出租屋里睡觉玩手机。

人越来越懒,连饭都懒得吃了,每天都只吃一餐。

没有社交,没有喜欢的人,对以前喜欢的东西也失去了兴趣。

事业没起色,赚不到钱,过年过节也不敢回家。

一回家,七大姑八大姨就开始问东问西,阴阳怪气。

“你堂妹今年和对象结婚了,你什么时候带对象回来?”

“你初中毕业的同学都买了车和房准备结婚了。你985毕业的高材生,一个月怎么就赚这么点钱?”

“舅舅给你介绍的相亲对象,你加了联系方式没有?”

老板只会画饼和PUA,周末双休是没有的,有的只是调休。

工资除去房租、水电、五险一金和社保,剩下的寥寥无几。

物价越来越高,钱受通胀影响越来越不值钱。

房价更是让他感到绝望,想在上海买一套房子,他得从唐朝开始攒钱。

“小林,你很有能力,做事也认真负责,但今年大环境不好,都在裁员,公司不需要这么多人了。”

“你明天来办理一下交接,手里的客户交给小王跟进。”

看到经理发来的消息,林思弦终于忍不住破口大骂。

“我cnm!”

“老子给你们做了这么多企划,谈了这么多客户。”

“试用期结束就卸磨杀驴。”

他举起手机准备砸下,但尚存的理智告诉他,手机很贵,砸坏了又要花钱买。

林思弦倒在床上,大口喘着气。

“这根本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

一个人的呐喊,在寂寥的夜里响得振聋发聩,又悄无声息。

月光从窗外照了进来,落在他的左手上。

他觉得那光很美,想伸手去抓,却发现那光离他很远。

“这操蛋的世界。”

“我真的好想,回到过去啊。”

眼皮逐渐沉重,林思弦眼前的世界陷入黑暗。

……

“醒醒!别睡了!”

“下机了,我们该走了。”

林思弦眼睫颤了颤,眼前一片模糊。

慢慢的,那些薄雾渐渐消散。

出现在眼前的,是一个头发有些凌乱,顶着黑眼圈的男生。

“嗯?唐磊?怎么是你这个叼毛?”

林思弦记得这小子高中时期找他借了200块钱一直没还来着。

说了毕业还他,结果毕业就把他删了。

“我这是在做梦吗?”

林思弦有些懵,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发现是高中时代,自己经常跑去通宵上网的网咖。

高中时期,林思弦因为受不了巨大的升学压力和恶劣的原生家庭环境,拼了命地想要逃避现实。

当他因为现实感到沮丧的时候,就会躲进召唤师峡谷。

LOL这个游戏,伴随了他整个青春,给了他很多慰藉。

“走啦,我们等会还要回学校上课呢。”

唐磊打着呵欠,朝着外面走去。

跟在他后面出门的时候,林思弦精神有些恍惚,觉得自己的脚像是踩在云上。

不知道是17岁的他梦见了5年后,还是22岁的他梦见了5年前。

天蒙蒙亮,迎面吹来的风有些冷,让他清醒了半分。

马路上亮着微黄的灯光,洒水车经过的时候放着生日快乐歌。

熟悉的街道和十字路口,褪色的奶茶店门牌和新开的华莱士,还有卖豆浆和热干面的小店。

锅子揭开的时候冒出的热气在昏黄的灯光下,像是戏本子上黄粱一梦的场景。

网瘾少年们勾肩搭背,相约一起去吃早餐。

一边走,一边意犹未尽地聊起昨晚的游戏,开始复盘分锅。

“你别惦记着你那逼阿卡丽了,跟对魔忍一样,色得发瘟。”

“你好意思说我?不是你亚索养了个爹,我们会输?”

“你们两个菜逼都别说了,五十步笑百步。”

看着那些嬉笑怒骂的面容,林思弦想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记起他们的名字。

上大学后,林思弦和这些人断了联系,彼此的生活再无交集,其实也算不上很好的朋友。

后来他听人提起某某某结婚的事,第一反应是“啊?谁?”

林思弦对他们来说,也只是一个玩劫的同学罢了。

看着在柜台后面忙碌的老板,林思弦几乎是条件反射一般脱口而出。

“牛肉热干面,加个蛋。”

“林哥,又给左雨绮带早餐啊?”

“牛肉热干面加鸡蛋,不便宜哦。”

他们言语中多少带点揶揄。

左雨绮?

林思弦神色微怔。

在高中时代,没谈过恋爱的他还是个纯情少男。

具体为什么喜欢左雨绮,他也说不出理由。

只是看到她,心跳就会加快。

当时懵懂的他还不懂得怎样去追女孩子。

宿舍里有一帮狗头军师帮忙出主意,让他每天坚持送早餐和奶茶。

林思弦就跟着照做,到最后几乎整个年级的人都知道林思弦喜欢她。

当时的他很天真,以为喜欢一个人,只要对她好就够了。

以为她对自己笑,接受了自己的好,就可以在一起。

在路上遇上了可爱的小猫,发现了喜欢的电影,有了开心的事。

他都会想要分享给她。

可在感情里,男孩子越是对一个人好,反而越不会被珍惜。

编辑了大段的文字,想要将快乐分享给对方。

一个敷衍的嗯,就能将满腔的热情浇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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