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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要冲浪_分节阅读_第206节(2 / 2)

  “《华商报》:

  芙蓉姐姐的出现正好顺应了大众的期待——另类。”

  “《京城晚报》:

  在不断变化的社会转型中,一些反传统的方式,反叛的情绪往往能引起大众尤其是青年的注意,引发他们的好奇心。

  木子美如此,芙蓉姐姐也如此,她的性格、行为方式都是对传统的女性审美的一种反叛,这种行为在过去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

  “《齐鲁晚报》:

  芙蓉姐姐无意中倡导的低俗文化,将会跟整个社会形成一种恶性互动,特别是对心智尚未成熟的年轻人,这样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会对他们产生很不好的影响。”

  “《新周刊》:

  芙蓉姐姐网络女体盛:贱文化的示威者!”

  ……

  此时此刻,如果有人细扒木子美和芙蓉姐姐,会发现她们的走红途径一模一样:

  先在麦窝发日志,用超出常规的话题引流,跟着网站推荐,以麦窝为中心传播开去,然后纸媒跟上……

  木子美事件,由于性爱敏感,麦窝没有发声。

  芙蓉姐姐不敏感,麦窝发声了,当然不是以网站的名义,是用一个个大V的名义,姚司令养这么多水军不是白养的!

  芙蓉姐姐现象特殊,可以吵一架。

第227章 平凡者登场的权利

  “我们的未成年人唯一的作用就是被拿来当借口。

  武侠小说流行时,武侠毒害未成年人;琼瑶小说流行时,琼瑶又毒害未成年人;港台偶像流行时,连港台偶像也在毒害未成年人……

  我不知道是哪些人在说这种话,但好像他们看不惯的东西就不应该存在,就应该消失,却从未见他们反省自身,反省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对未成年的影响。

  恭喜芙蓉姐姐加入‘毒害未成年俱乐部!’”

  “棒杀芙蓉的人,急于用自己的标准来衡量他人,急于消灭那些置于自己理解能力之外的人和事。

  追捧芙蓉者,大多带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心态,将内心的表现欲投射到芙蓉身上,希望她替自己登台——庶民的狂欢而已。”

  “芙蓉姐姐以这样的方式出现于网络,是她个人正当的权利。

  这种权利的存在并不以别人的宽容为前提,别人宽容,她会存在得更好;别人不宽容,也不必然代表她要丧失这样的权利。”

  “或许我们的生活真的是太无聊了,需要打这样一针剂才能振奋!”

  一时间,社区大V纷纷撰文。

  在网上打嘴炮,核心不是直接打倒对方,而是如何让千万网友产生共鸣,网友产生共鸣了,你就赢了。

  所以针对性很重要。

  现在上网的都是什么人?70、80后!

  他们爱听什么,大V就写什么,比如专家说“对心智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那就揪住这个点开始掰。

  大家都是“一路被毒害”长大的,活到现在不易啊!

  越来越多的网民加入讨论,唾沫横飞,愈发欢乐。

  麦窝主要针对那些持批判态度的纸媒,尤其言辞刻薄、批评激烈的,比如《新周刊》。

  “《新周刊》评论芙蓉姐姐现象,说‘贱显然成为我们时代一个最具贱民色彩、草根气质以及恶俗主义的表征。当贱成为一个姿态性符号向大众传染时,芙蓉姐姐显然走得好远好远。

  再看看他们的标题:《芙蓉姐姐网络女体盛:贱文化的示威者》!

  一家还算主流,还算严肃性的传统媒体,公然将贱民、草根、恶俗并列,可谓正气凛然,道德至高。

  我就想问,你高雅高尚就别起这种标题啊?

  还网络女体盛!

  什么叫女体盛,我给大家解释解释:日本喜欢用白皙光滑的处女,全裸躺在桌子上,身上布满各种食物,供食客品尝。

  好嘛!

  这要不是亲身尝试过,都写不出这个玩意,我等网络庶民哪知道啥叫女体盛,不如你们高雅高尚的媒体人懂生活。

  一边吃着芙蓉姐姐的流量,一边用猥琐的标题博取眼球,一边狂骂芙蓉姐姐和看客贱——《新周刊》,你特么贱不贱啊?!”

  哎呀!

  这个切入点让大家极其通透,以前的那些网络事件,网络狂欢归网络狂欢,纸媒报道归纸媒报道,不怎么发生交集。

  这次不同,头一遭点名道姓的骂纸媒。

  无数的网络庶民涌进来,纷纷表示支持:“哈哈哈,早看不惯那些人高高在上,指点一切的德行了,骂得好!”

  “我一直觉得某些媒体很恶心,就像文中说的,一边吃着当事人的红利,一边又骂当事人,确实很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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