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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1 / 2)

  “好喝吗?”余笙问道。

  霍岭州苦着脸道:“不好喝,苦辣苦辣的,一点都不像老鹅汤。”

  余笙皱眉道:“怎么可能,你再多喝两口试试。”

  霍岭州闻言只能又喝了两口,他咂了咂嘴还是苦着脸道:“确实不好喝啊,你是不是姜放太多了,怎么只有姜味?”

  见霍岭州还反应不过,余笙忍不住用书拍了一下他的头:“傻子,这就是姜汤。”

  霍岭州愣了一下:“那鹅呢?”

  “你儿子好好的在后阳台上晒太阳呢。”见霍岭州站起身就要去后阳台,余笙又嘱咐了一句,“我才给它用去腥味的洗洁精洗了个澡,它还在晒毛,你别瞎动它。”

  霍岭州嘴上答应着,但见到大白鹅时,见它的毛差不多都晒干了,还是没忍住就伸手把它抱了回来。

  大白鹅才恢复一点,暂时还没力气和霍岭州继续进行斗争,便由着他把自己抱在怀里颠来颠去,见到余笙时,认出这是刚刚给自己洗了个热水澡的人,它弱弱地“嘎”了一声,算是打招呼。

  余笙看它现在的样子,竟然品出了几分温顺的意味,也不由得伸手顺了顺它头上的毛,不过下一秒他又像触电一般把手收了回来。

  所以他刚刚是在干嘛,撸鹅?

  霍岭州没察觉到余笙的尴尬,而是期待地问道:“你是不是也觉得它有点可爱?”

  余笙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想法,马上否认三连:“不可爱,不觉得,不想养,倒是你,之前不还恨它恨得牙痒痒吗,怎么现在又宝贝成这个样子?逃跑都不忘记带上它。”

  霍岭州一开始也不觉得这只凶巴巴对他又极不友好的鹅有什么可爱的,但是之前和任秋申请教过,任秋申告诉他如果他实在没什么恋爱细胞的话,可以从小动物入手,小动物都比较能激发人类接近的欲望,就比如同是一个男人走在街上,他手里牵只狗和不牵狗被搭讪的概率会相差极大,而且养小动物会给人留下这个人富有爱心的印象,还能增加共同话题,比霍岭州用自己那情商为负的脑袋想出来的尬撩招数有用多了,所以霍岭州才勉为其难留下了这只鹅。

  不过他把大白鹅一起带出来纯属是逼不得已,当时他偷回手机和车钥匙正要逃跑,拴在门口的大白鹅一听到动静抬头就朝霍岭州看去,似乎是出于自己还处于失去自由的状态而霍岭州就要先跑路了的不满,它站起身就对着他“嘎嘎”叫个不停,还主动用嘴咬住霍岭州的裤腿不让他走,霍岭州担心再耽搁下去陈琦兰或者助理们就回来了,只得解开它的绳子抱着它一起跑了出来。

  虽然说抱着它一起逃跑的初衷是出于被迫的,但经历了这么一路,霍岭州还真和它产生了几分共患难的感情,便自然而然把它划作了自己小弟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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