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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孤女327(1 / 2)

这块鎏金金璧在史书上有记载,名字叫“凤翎雀羽”,是当年李世民赐予大唐第一舞姬的,意为她的舞姿如同鎏鹤入云,龙雀尾翎一般炫目多姿。

夏侯樱虽然对于古玩不算精通,但他师父就爱好这个。所以从小耳濡目染的她自然也是知道这是无价之宝,却也是不祥之物。

凤翎雀羽并不是一件单纯的古玩,而是一件神鬼器物!据说那舞姬后来是用这金璧尾部翎处的利口,割喉自尽的,因此金色孔雀翎变成了暗红色,虽然也闪闪发光,但是那血迹始终擦拭不去。

这乃是价值万金或者说万万金的珍品,后来流失民间,被许多巨富山匪收藏。可凡持有者,最短一年,最长三年,必定曝晒街头,死无葬身之地!

当然了,这只是一个传说,不可考,夏侯樱原本以为连这凤翎雀羽都是假的,没想到还真有此物。

接过来颠来倒去看了看,还真不像是假的。

“小宫主经多见广,应该识得此物吧?”过无痕小心问道。

夏侯樱淡淡一点头,回道:“凤翎雀羽。”

“哦!”过无痕似乎松了口气,“小宫主果然知道。”

夏侯樱将东西放到桌上,不解问过无痕:“这与我有什么关系?”

“呃……我是听江湖传闻,说小宫主有个好友,叫鹊斯岑的。”老头又试探着问。

“呵。”夏侯樱忍不住干笑了一声,“的确认识。”

“我听说他曾经追来追去想要拜你为师,对你的话言听计从,有这事么?”过无痕接着问道。

夏侯樱笑着摇了摇头,回道:“他的确想拜我为师,不过只是随便说了一句,并没有江湖传言那样夸张。”

说到这鹊斯岑,其实是个着名的山匪。

此人身材高挑匀称,一双桃花眼更是勾人,因轻功十分了得而出名,善用鞭子。此人年纪三十有半,功夫了得且力大无穷。聚集了手下大概百余人,潜藏于深山之中,打家劫舍。不过他不劫穷人,只劫为富不仁之辈和贪官污吏。因为他居无定所,跟游牧一样今天这个山头住一个月,明天那个山头住半年,所以朝廷官府都拿他没辙。

大概七八年前,那时候夏侯樱从魔宫出来独自游玩没多久,偶然间路过一处树林,正赶上鹊斯岑被江湖十大杀手追杀,走投无路之时救了他。鹊斯岑虽然长得像个书生可是骨子里却是粗人一个,起先觉得夏侯樱就一小屁孩子还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娃娃有什么本事?没想到她轻轻松松将十大杀手都解决了,还抢了他一坛子鼎好的梨花白就走了,瞧都没瞧他一眼。(其实那酒是她想带回去给自家师父的。)

那鹊斯岑别看是个名人可是个贱骨头,这辈子光抢别人了,第一次给人打劫,对夏侯樱服气得一塌煳涂,跪来跪去就磕头要拜师,惊得夏侯樱见着他就跑了。

不过那之鹊斯岑的为人,夏侯樱觉得还过得去。夏侯樱还去他的山寨参观了一下,之后鹊斯岑拜师没拜成,夏侯樱给他在墙上留了句话——莫伤好人。就走了个踪迹不见。

据说鹊斯岑后来找人将那块墙皮抠下来用金子裱了,说以后做传家宝用的。

夏侯樱与那过无痕是有所保留,鹊斯岑,的确是自己让他干什么,他就会干什么的。

“认识就好啊!”过无痕道,“那个……杀风傲清的,就是鹊斯岑!”

夏侯樱脸色一寒,问道:“有证据么?”

过无痕先是一愣,随后说道:“有人亲眼看见的。”

夏侯樱略微一摇头,问:“谁?”

过无痕指了指风诗允。

夏侯樱看了风诗允一眼。

风诗允点了点头,说道:“爹爹说了,那个要他命的人,叫鹊斯岑。”

“你爹临死前说的?”夏侯樱皱眉。

“不是,死了之后。”风诗允小声说,“死后的晚上,爹爹托梦说的。”

夏侯樱深吸了一口气忍住要发脾气的冲动,转脸看过无痕,心说:她是小孩子,你又不小,这种说法也相信?!

“小宫主,听我说完。”过无痕看出夏侯樱有些恼了,赶紧接着说,“我自然不会相信这些,但是,鹊斯岑不久之前的确放出话来说,谁有凤翎雀羽,他就杀谁!所以才说,凤翎雀羽是鬼镖啊!”

夏侯樱听到这里,蹙眉,良久才开口问道:“他为什么要杀有凤翎雀羽的人?”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过无痕摇头,“我原本以为,凤翎雀羽让他杀了风傲清后盗走了,可没想到,前阵子丫头告诉我,还在她身上。”过无痕赶紧将凤翎雀羽藏回去又还给风诗允,“这……没有不透风的墙,万一消息传出去,别人我还不怕,可这鹊斯岑功夫不是一般人能敌得过的,我无风派家大业大,几百口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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