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叶隽摇摇头道:“没有。”
“那就行。”应明商坐了下来。
“你不和你的朋友们一起吃吗?”叶隽问道。
“又不是非得跟他们一块吃。”应明商说,“再说,我想增进一下同桌友谊不行吗?”
叶隽“哦”了一声,又不说话了。
看他沉默地吃着饭,应明商却偏偏想逗他开口,“你每天都吃这个菜,不会腻吗?”
“嗯?不会。”
应明商发现,叶隽吃得很少,总是点饭堂最便宜的一荤一素。明明是在长身体的时候,怪不得人看起来这么瘦。
叶隽的吃相很斯文,细嚼慢咽的,像兔子一样,小口小口地吃东西。而每次说话之前,他都必定先把嘴里的东西嚼完才开口。
莫名感觉有点可爱。
应明商把餐盘里的肉都夹给他,“我刚才打多了,还没吃过,帮我分担一下吧。”
叶隽看着眼前突然多出来的肉,缓缓皱起眉,似乎有些为难,“吃不完就不要打这么多。”
“嗯嗯,下次我会注意的。”应明商毫不在意地说。
叶隽虽然有些不适应,但还是没有拒绝到底。他向来不会浪费食物,将餐盘里的东西吃个干净。
应明商看着他吃自己夹的菜,竟有种奇异的满足感,好像比进了一个三分球还要高兴。
也是自那天起,应明商就经常和叶隽一起吃饭。他在饭堂点最贵的菜,然后借口自己不喜欢吃这个,不喜欢吃那个,老是挑三拣四,再一股脑地塞给叶隽。叶隽也从一开始的困惑和抗拒,到后来慢慢习惯,替他吃“不要的菜”。
像驯化一只小动物一样,应明商让叶隽在自己面前逐渐卸下防备,消融了两人之间的距离感。
接触得越多,应明商便觉得他越可爱。叶隽真的做什么事情都很认真,一板一眼的,这让应明商总忍不住想要逗他,想看他流露出不一样的神色。
有时候叶隽被逗急了也不会真的跟他生气,只会显得有些困惑和苦恼,这让应明商更加得寸进尺。
很奇妙地,只要看见他,心情就会变好,莫名觉得欣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