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悯悯,你现在有了这么好的机会,真的不打算留下来吗?”
夏思悯没想到她会突然问起这个问题,说实话,经过这段时间的事情,她还是决定先在百老汇工作几年,但到最后肯定也是要回去的。
但她怕就怕林文娟那里过不了关,林文娟觉得自己去美国生活会更好一些,何况她还为了自己付出了那么多。
夏思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沈珊珊,却正好想起维特先生之前说住宿的事情。
她们虽说要合租,但好像到现在连一套房子都没有时间去看。
尤其是想到自己还要在病房里躺一段时间,夏思悯便感到有些歉疚,觉得不能因为自己耽搁了她们租房子的大事。
想到这里,夏思悯轻轻地握住了沈珊珊的手,转移话题,“珊珊,我现在被困在医院里,没有办法和你一起去看我们以后要住的房子,害你还要和他再多住几天。”
沈珊珊摇了摇头,冷笑了一声,“没关系的,悯悯。我恋爱的时候送了他好多礼物呢,他那么抠,怕我要回去,才不敢明着赶我走。”
夏思悯听着心里酸涩,只觉得ʟᴇxɪ是自己的原因,才会让珊珊这么快和对方产生嫌隙,“珊珊,不如你先去看房子,我相信你的眼光,你喜欢的我一定也喜欢,你就直接租下来吧,这样我一出院就能住进去了。”
沈珊珊听了,自然是没有什么不同意的。
*
方赧最近每天都被折腾的很累,虽然他们公司是近几年才成立的,但是也像一些大的金融公司一样,对实习生有系统性的轮岗。
他也知道华尔街的工作辛苦,但没想到在美国也会加班到这么晚。
不过说起来,他后来好像再也没有见过那个长得很像夏思悯朋友的白人,也没有想过是不是因为自己忙得没有闲工夫去注意这些脸孔,便完全将这件事情抛在了脑后。
反正夏思悯说了,不是男友。
方赧今天本盼望着早点下班,但临到晚上,公司里却突然出了急事,但听说需要做决策的老板却突然消失不见了。
方赧一边干着杂活,一边在心里忍不住想,他好像还从来没有见过里氏资本的老板究竟长什么样子。
听说老板自己就很拼,早上比大家到的都要早,晚上也是很晚才回去,没事不出办公室,所以方赧之前好像从来都没有见到过他。
“来了,维特先生回来了。”
不知是谁向大家通风报信,听到这个消息,即便是无所事事摸鱼的人,也立刻装模作样地看向电脑,手指在上面噼里啪啦地打着字,好像在十分认真地工作。
方赧自然也是如此。
只是他心里多少还是有一些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位厉害人物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将自己的商业帝国创建得初有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