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在上面,将其余的指模‘去’掉。”
虽然明知史进说的是歪理,包括包丁在内的众人一时之间却也不易反驳。
史时此人,精通刑律条例,辩才无双。
让在场众人心生“卿本佳人,奈何作贼”的感叹。
这时,去档案室提取史进所说的“失窃”报案文书的衙役已经回到了堂上,向孙县令呈上了相关物件。
包丁接过书吏转呈过来的文书,看了两眼。
文书上的时间,确实是在贾青拿到骨刀出现在岁寒县前后。
只可惜这一份文书的经办人签名画押的地方有意无意的沾上一团墨汁。
墨汁晕开了之后便不易分辨出姓名了。
这其实也说明了史进在县衙内确实买通了官吏作他的内应。
如果史进在借出骨刀之后便落了这么一步闲棋。
那此人心智之深,之谨小慎微,让人不免有些细思极恐!
当然了,其实包丁手上还有极为重要的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