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了于红雪四百块钱,说道:“闺女跟着我,以后不用你掏一分钱,这四百块钱你拿着,能不能守得住就看你的了。”
于红雪五味杂陈,连她自己都分不清是什么滋味。
以为于大宝这就算完了?后面还有呢——
“我妹妹跟了你快四年了,又生孩子又干活,没有功劳还有苦劳,你得补偿费,不然这婚痛快不了。”
长民忍着火气问:“那你想要多少?”
“娘说了,你一个月挣一百多,一年按一千二算,得给我妹妹六百,四年就是两千四。交了这个钱,我亲自送我妹妹去离婚。”
于老娘:还是她儿心眼多,这个可以有。
于大宝媳妇:论嫁人的重要性,钱转悠了一圈,还带着钱崽子回来了。
所有的人都把目光投上长民了,这个妥妥的冤大头,自己那点小家底被算计的透透的,还多出了好几倍。
为什么说多了好几倍呢?人家光算计你的收入,不去除你的花销,有光挣不花的吗?何况还要接济这个恶心的大舅子一家,还有那个死一百回都不解恨的丈母娘。
长民已经当了好几年的冤大头,今天他不当了,大不了上法院,该判他出多少他就出多少。